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运行管理,保障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组织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编制、排课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原则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教学任务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组织本院教学任务梳理、统筹与申报工作。教学任务统筹须充分征求授课教师意见,坚持科学规划、均衡分配、合理配置的工作原则。
二、教学任务核对与课程管理
1.研究生培养方案载明课程是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组织学生选课的核心依据。研究生院已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初步梳理(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逐项核对,确认本学期最终教学任务清单。
2.必修课程原则上须按期开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开课需暂缓开设的,由开课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送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缓开。
3.选修课程确有特殊情形需暂缓开设或停开的,开课学院须向研究生院备案。
4.因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优化等需求,拟增设培养方案外全新课程的,须先行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经开课学院论证通过后,填写《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完成备案。
三、教学任务统筹与系统排课要求
1.授课教师选派、拟授课时段等教学任务信息由各学院自主统筹确定,统筹过程中须规避同一学位点内部课程时间冲突,全部排课操作由开课学院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内完成。
2.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应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向开课学院及时沟通,由开课学院在系统进行排课。必修课若协调困难,研究生院可协助处理。
3.严格规范课程排课模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1学分、2学分课程建议采取两小节连排形式;3学分课程建议采用单、双周交替授课模式;除非全的课程之外,其余课程最多设置三小节连排,三小节连排可安排在下午8-10节、或晚间时段,第五节课建议上不排课,另外还需注意,排课时要避开公共课的时间。
4.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在读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选修课程容纳人数与开班数量,实现课程供给与学生选课需求精准匹配。
四、材料报送及工作时限
材料报送与系统排课:各开课学院须于2026年8月25日前提交教学任务安排表电子签字版,并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全部排课操作;纸质签字盖章版待新学期开学后统一报送至敏行楼508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795909332,工作邮箱:182110436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梳理表(待学院核对).xlsx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