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承担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等工作,行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涉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相关职能,同时负责学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安全稳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学术、科技、实践等育人工作,服务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

  研究生院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与实施办法,推动国家、省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2.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协同学校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3.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学校研究生教育情况,向各学院(部)及研究生导师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指示和要求。

 4.组织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制订和完善研究生招生管理文件,编制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申报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各类数据的制定与上报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审核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组织研究生考试的命题、印制、寄送、整理和评卷组织工作。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的报名、信息确认和考试组织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专业实践等环节的组织和督导,组织各培养单位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开展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6.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导师遴选、培训、考核及资格审核,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审核、学位授予与学术不端处理,开展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7.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相关评估与督查,组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与专项评估,指导各培养单位做好已有学位授权点建设。

 8.负责研究生教育相关经费的预算编制、管理及费用下拨工作,负责对各学院(部)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考核。

 9.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

 2.组织、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并做好监督与考核。

 3.组织开展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管理、培训、考核的方案制定和制度建设。

 4.执行和落实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开展评奖评优与奖助贷等工作。

 5.受理研究生对学校处分决定的申诉等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