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授予2016届曹茜等65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4-06浏览次数:389

南审研发〔2016〕3号

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京审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同意授予2016届曹茜等65位研究生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授予2016届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20170308063100332.doc

南京审计大学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