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审计长奖学金(研究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38


各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审校发〔2025〕224号),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审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以2026届毕业生为主,适当考虑2027届特别优秀同学。本届拟评选获奖研究生3名。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应届毕业生申请审计长奖学金的,在符合其他年级学生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考上审计系统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考上审计专业博士研究生;

(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

其他年级学生有志于将来从事审计工作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获校级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称号;

(四)获校级优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称号;

(五)获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此外,申请学生还应在道德品德、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省级及以上重要荣誉或奖项。

同一学年内,审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审计长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不可兼得。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4月10日至4月14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并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初评推荐阶段(4月15日至4月27日)

各培养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建议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1人,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4月27日上午9:00前(过期不予补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联系人:郭老师,办公地点:敏行510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阶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后,拟采取材料评审和答辩展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拟定获奖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正式发文表彰。

       请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与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切实保证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2.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1.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x2.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3.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