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我校优秀学生追求卓越、奋发成才,并表彰为学校和国家作出突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重要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二)参加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三)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四)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可操作的建议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收采纳,提高了工作效率或产生了经济效益;
(五)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
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等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可以优先推荐。
注:校长奖学金和审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不可兼得。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2月7日前)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推荐阶段(12月8日至12月12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评审,分别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须于12月12日前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汇总表(见附件)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地点:敏行楼510。
(三)学校评审阶段
1.现场答辩: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果及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事迹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拟定校级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正式发文表彰。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与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表
2.南京审计大学校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