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部分学位点建设需要,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南审研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增补结果公示如下:
一、调入我校教师经认定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附件1)。
二、在已有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同意增补符合相关条件的审计专业硕士国际班留学生导师(附件2)。
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王维,电话:025-58312884,电子邮箱:1950976807@qq.com。
附件:1.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入我校)资格认定名单
2.2025年增补审计专业硕士国际班留学生导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