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工作
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落实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预报名阶段,对于尚未确定但仍有可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可同样进行申请,正式报名阶段未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4.满足教育部其他相关要求。
四、资助与奖励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以及奖励标准,达到硕士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每年1.2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三助”岗位酬金约500元/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批准设立南京审计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审计/金融)硕士培养项目,每年资助10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前往法国SKEMA商学院学习一年。
学制学费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
五、招收推免生流程
(一)报名
考生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详见表1)进行预报名登记,待教育部正式开通系统后(9月22日),考生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时考生需向招生学院邮箱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
3.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 本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 拟报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及本人联系方式。
6. 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表1 各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 | |||
学院 | 电话 | 联系老师 | 邮箱 |
国家审计学院 | 025-58312821 | 何老师 | 170074@nau.edu.cn |
社会审计学院 | 025-58313970 | 周老师 | 2569330736@qq.com |
会计学院 | 025-58318515 | 王老师 | 310063@nau.edu.cn |
商学院 | 025-58318603 | 张老师 | 42292369@qq.com |
国家安全学院 | 025-58312865 | 张老师 | ggyjsy@163.com |
金融学院 | 025-58318533 | 张老师 | 79613825@qq.com |
经济学院 | 025-58318560 | 陈老师、疏老师 | dsrg-soe@nau.edu.cn |
法学院 | 025-58318620 | 付老师 | 170085@nau.edu.cn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025-58318699 | 刘老师 | 310174@nau.edu.cn |
计算机学院 | 025-58312863 | 林老师 | 170198@nau.edu.cn |
文学院 | 025-58318666 | 李老师 | 170068@nau.edu.cn |
国际学院 | 025-58313897 | 盖老师 | 320257@nau.edu.cn |
外国语学院 | 025-58313217 | 张老师 | 1207096264@qq.com |
(二)复试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学院另行通知)。拟报考“不区分院系所”全日制审计专硕(专业代码125700)的考生材料接收学院为国家审计学院,复试由国家审计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发布的复试办法及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录取
各学院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如有变动,则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部分内容作出说明。最终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录取资格。
2. 推荐免试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6. 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
研究生院邮箱:yzb@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au.edu.cn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