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24〕21号)、《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24〕40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评聘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调入我校教师经认定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名单见附件2;
三、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名单见附件3;
五、常州工学院拟增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5.
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58312884,电子邮箱:1950976807@qq.com。
附件:
1.拟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硕士研究生导师(调入我校)资格认定名单
3.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名单
4.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名单
5.常州工学院拟增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