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9号)(附件1)精神,学校近期将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和要求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s://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

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在平台查阅与我校共建的研究生工作站账号和密码,转达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工作站联系人,并协助其进行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

1.目前存续的研究生工作站均需报送基本数据。

2.此次报送基本数据的时间段为20237月至20246月(经济数据采用2023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依据。

3.各研究生工作站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平台查询。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

1.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本次期满验收对象是2020年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

2. 申请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登录平台的管理系统,在期满验收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1),将签字盖章的PDF文件上传平台提交。

3. 通过本次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将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称号;未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年报数据。1023日前,学院负责联系和指导相关工作站联系人完成年报数据的网上填报工作。

2.期满验收。1020日前,学院将期满工作站填写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份)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将完成用印的申请书返还给期满验收的工作站联系人,由其完成申请书的平台上传工作。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荪青,联系电话:58318145,办公地点:敏行楼510,电子邮箱:pyb@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附件1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9号).doc

2. 附件2 南京审计大学存续工作站.xlsx

3. 附件3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pdf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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