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南审研发〔2022〕10号)、《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40 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评聘结果公示如下:
一、部分硕士研究生导师学位点归属关系调整名单见附表 1;
二、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表 2;
三、引进人才经认定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名单见附表 3;
四、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名单见附表 4。
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王维、马镱文,电话:025-58312884、025-58312962,电子邮箱:pyb@nau.edu.cn。
附表: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