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和公示、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附件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5日-11月1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陈广乔老师反映(地址:敏行楼513办公室,电话:025-58318147)。
特此通知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和公示、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附件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5日-11月1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陈广乔老师反映(地址:敏行楼513办公室,电话:025-58318147)。
特此通知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