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6浏览次数:3395

各培养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九届“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南京审计大学“审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稿)》,现将“审计长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国内研究生(留学生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评选推荐),与国家奖学金不兼得

本次“审计长奖学金”拟表彰2研究生。政府审计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他学院最多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参选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道德品德、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起到榜样作用。

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上审计系统公务员(优先考虑);

2.考上博士研究生;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

其他年级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2.获校级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称号;

3.获校级优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称号;

4.获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5.上一学年获得二等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原则上以高年级学生为主,适当考虑其它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特殊困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学分绩点需在同类群体中排名前10%

三、评选推荐安排

1.学生个人申请及学院审核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可提交电子同意证明),22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稿)、科研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电子稿)交培养学院。3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学院审核材料后出具推荐意见,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支撑材料(纸质),在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归还学生本人,提交复印件)。

2.研究生院组织评选推荐

研究生院汇总申报名单及材料,组织评选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此项工作在37前完成。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116


附件一: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审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审计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