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2浏览次数:1662

各研究生、研究生班级、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推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可选报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 名。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分绩点在3.0以上,曾获得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二等以上,至少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除了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是现任的研究生会、班级、党团支部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四、评选推荐程序

1.学生填写附件12,并经班级民主测评、导师签字后提交所在培养学院。

2.各培养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后签推荐意见(若申报人数众多,请先进行内部排序),并在2020420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12及经审核确认过真实性的所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省三好优干”命名打包发送到1599223472@qq.com邮箱,逾期未报送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3.研究生院组织各培养学院共同评审,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体研究生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填写附件3,由研究生院报送学务委员会。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0410


附件:

1. 附件1:研究生用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2. 附件2:培养学院用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3.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