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0浏览次数:263

 各有关二级学院、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审研发〔2012〕13号)和《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南审科研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4年度我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标准

     1.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2级、2013级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励标准如下:

等级

金额(元)

比例

名额

一等奖

1500

5%

6

二等奖

800

10%

12

三等奖

400

20%

23

单项奖

400

根据宁缺毋滥原则评选,名额不限

     其中,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包括以下几类: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和其他特殊贡献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4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如下:

等级

金额(元)

比例

名额

一等奖

12000

10%

12

审计硕士7

 

经济类学硕3

管理类学硕2

二等奖

9000

30%

37

审计硕士21

 

经济类学硕10

管理类学硕6

三等奖

6000

50%

63

审计硕士35

 

经济类学硕17

管理类学硕11

     评选条件请按照《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审研发〔2012〕13号)和《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南审科研发〔2014〕1号)文件执行。

     二、评审组织

     1.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审计与会计学院负责组建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济与贸易学院牵头组建经济学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工商管理学院牵头组建工商管理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相关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牵头学院报送科研与研究生部。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2012级、2013级研究生填写《201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2014级研究生填写《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评审委员会初评

     评审委员会对照评审条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将拟授奖名单在相关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报科研与研究生部,由科研与研究生部将评审材料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拟授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其他

     1.10月16日前,各牵头学院向科研与研究生部报送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2.10月20日前,研究生将个人申请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3.11月7日前,评审委员会向科研与研究生部报送附件1~ 4一式一份(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同时发送电子稿。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或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5.科研与研究生部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陈昊珏,联系电话:025-58318145,电子邮箱:hj_chen@nau.edu.cn,地址:敏行楼5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表》.doc

2.《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3.《201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4.《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科研与研究生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