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275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的面试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

       科研与研究生部处会同各复试工作组,依照《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开展面试工作。

       二、面试内容

       面试每生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100分,英语听说满分50分。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跨学科考生,还可进一步考查其原所学学科和报考学科的知识和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以英语对话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

       三、面试小组的组成

       复试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各复试工作组确定,必要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根据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可以组成若干面试小组。

       面试小组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1-2名英语程度较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员由有英语专长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面试小组应另配备1名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的秘书。

       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四、面试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1.面试小组应根据面试工作的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事先确定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的内容、试题、程序、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经面试小组组长签字,报科研与研究生部备案。

       2.面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科研与研究生部确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前,应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直接使用考生的初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面试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听。

       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妥存备查。

       面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面试小组在撰写面试评语前应召开会议,讨论对考生的总体评价。

       4.在面试结束2小时内,秘书必须将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的面试评分表、面试评分汇总表一并报科研与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敏行508)。

       5.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6.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需按要求进行全程全景摄像,请条装部做好面试的全程全景录像工作

       五、面试的监督与复议

       面试的监督与复议按《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特此通知。

 

科研与研究生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