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292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课程组及任课教师: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于2012年12月28日结束(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于2013年1月4日结束)。根据《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南审研发[2012]8号)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核时间
    1.期末考试时间:研究生安排在2013年1月2日—1月8日(第18—19周);留学研究生安排在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11日(第19周)。
    2.期末考查时间:研究生第17周,留学研究生第18周,随堂进行。
二、期末考核课程和考核方式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期末考核。期末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1.考试课程。
    审计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综合英语、英语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核心课(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
    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公共课(中国概况);核心课(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
    2.考查课程。
    审计硕士研究生:选修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审计硕士留学研究生:公共课(汉语(初级));选修课(中国文化)。
 三、期末考核形式
    1.考试的课程,建议考核形式为:①笔试(开卷或闭卷);②口试;③笔试(开卷或闭卷)加口试;④课程论文、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2.考查的课程,建议考核形式为:课程论文、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四、期末考核的组织安排
    1.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形式的考试课程,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监考工作由MAud教育中心负责,请课程组安排任课教师监考。
    2.考查课程、采用非笔试(开卷或闭卷)形式的考试课程,由课程组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随堂进行。
五、考核试卷命制和印制
    1.笔试(开卷或闭卷)考核形式,需命制A、B两套试卷(格式见附件1),两套试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格式见附件2)。笔试试卷由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出。试题应强化应用、突出创新,要难易适度、题量适中。考核内容应该重视考核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主观题为主,不提倡采用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题型。
    请课程组长签字后,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笔试试卷的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交MAud教育中心,审核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2.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考核形式,需书面拟定选题范围和考核要求。
    请课程组长签字后,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选题范围和考核要求的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交MAud教育中心。
六、考核成绩评定和录入
    1.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写阿拉伯字体。在试卷上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要求记分准确,字迹清楚,切勿涂改;如确需更改,应由更改人签全名。
    2.采用非笔试考核形式,教师评定成绩需填写“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表(适用于非笔试考核)”(见附件4)。
    3.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后1周内按要求认真完成评卷工作,并做好成绩登记和试卷分析工作,填写“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见附件6)。“成绩登记表”、“考试情况分析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课程组长签字后交MAud教育中心,一份存MAud教育中心,另一份存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均应长期保存。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MAud教育中心指定电子邮箱。
    4.课程的总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随堂测验、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课程论文、出勤情况等)和期末考试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并应在考前向学生公布其比例。平时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5.课程考核成绩的记分可以采取百分制、五级制以及两级制的形式。其中,专业核心课只采取百分制和五级制。五级制设置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在计算课程绩点时,分别计90、80、70、60、50分;两级制设置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6.各门课程的及格线为60分,研究生课程总评成绩达到60分,即可获得学分。根据学校学位授予细则,专业核心课(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及以上(即: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7.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对研究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如确系误判、漏判,由任课教师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成绩,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经开课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研究生处进行成绩变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命题教师、试卷审核教师必须对未使用试题严格保密。如有违反,按教学事故查处。
    2.凡未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予以考核。如果研究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缓考,需填写“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见附件7),经批准后,可缓考。
    3.所有考试、考查课程试卷、试题、答卷由MAud教育中心负责保管,存档保管时间截至研究生毕业后3年,以备质量评价、调查分析等。
    MAud教育中心联系人:陈怡,联系电话:58318515,电子邮箱:kellychen@nau.edu.cn,办公地址: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王中平,联系电话:58318145,地址:浦口校区敏行楼5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纸
   2.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3.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答题纸
   4.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表(适用于非笔试考核)
   5.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
   6.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7.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
   8.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安排表
   9.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
        MAud教育中心 研究生处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