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浏览次数:689

南审研发〔2013〕5号

各有关学院、部,各位指导教师和审计硕士研究生:
  为了加强审计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训练,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强、尤其是具有原创性课题的研究,根据《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及管理办法发(试行)》(南审研发〔2013〕1号)的要求和《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研发〔2013〕1号)的具体安排,我校开展了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研究生个人申报、专家匿名评审,20项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请项目获准立项,其中10项为计划项目、10项为指导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按照《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及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3〕1号)实施项目管理。
  二、资助金额
  20项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10项计划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每项资助科研经费0.2万元;10项指导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三、开支范围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用于本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材料费。用于本课题研究中购买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文具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2.复印、打印费。用于本课题研究中学习资料的复印、打印等产生的费用。
  3.调研费和差旅费。用于本课题研究中调研、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产生的费用。研究生参加此类活动需经导师同意,差旅费按财务处规定报销,视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处理。
  4.网络使用费、文献检索费和专利申请费等。
  四、报销程序
  导师负责研究生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使用项目经费必须规范填写《南京审计学院费用报销单》,经导师审核签字,研究生处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南京市外出差须填报《南京审计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其中,车、船票应按“南京—南京”闭环形式,以及票据路段的时间顺序分别填写,某段路程确属搭乘便车而无票据或票据遗失的,应作说明。
  五、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应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结项。经费原则上于结项前使用完毕。
  研究生导师、学科组和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认真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所发表的相关成果应标注“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王中平,联系电话:58318145,地址:浦口校区敏行楼5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项目2013-yjs-keyanchuangxin-lixiang.xls

                                                                                         南京审计学院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