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8浏览次数:653

研发〔2013〕7号

各有关学院、部,各位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留学生):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过程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全面掌握本学期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学改革,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决定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2日—5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基本教学文件的完备性,包括: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撰写教案等。
  课表执行情况,包括:按课表进行授课,调停课是否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坚守教学岗位,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等情况。
  课堂教学效果,包括:基本讲授技能、知识传授能力、内容涵盖量、知识更新程度、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合理使用、教法特别是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精力投入等。
  2.研究生学习情况
  学习纪律,包括:研究生上课、参加学术活动的出勤情况以及遵守相关纪律等状况。
  学习态度,包括:学习的主动性、能动性,独立思考的积极性及作业完成情况等。
  学习质量,包括:各类作业的完成质量等。
  3.基本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情况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研究生课表执行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指导研究生情况,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教学管理档案的收集等情况。
  4.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情况
  包括: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研究生学习管理、科研训练(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撰写研究论文、参与学术活动等)。
  三、检查方式
  由MAud教育中心、有关学院组织自查为主,可以成立3-5人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采取听课、问卷调查、教学秩序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总体掌握当前研究生教学运行状态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相应的检查总结。
  MAud教育中心、国际审计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任课教师座谈会,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召开留学研究生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及时处理。对未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或培养环节者,应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说明具体原因及拟完成时间。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文件处理。
  各单位要对研究生开学以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总结材料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王中平,联系电话:58318145,E-mail:wangzp@nau.edu.cn,地址:浦口校区敏行楼507室。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