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李霞: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理

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284

 5月15日晚上,审计署法规司李霞处长在敏行楼102为审计和会计专业的研究生做了一场《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理》的主题讲座。讲座由国际审计学院副院长王素梅主持。出席本次讲座的老师有国际审计学院党总支书记齐兴利老师、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马德林老师、国际审计学院和秀星老师以及研究生院相关老师。

李霞处长首先介绍了她对审计报告的理解。她认为,审计报告是审计项目最重要的成果,也是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成果。审计报告的起草人是报告的“助产士”,也是报告的“保育员”。同时,李霞处长提出评价一篇好审计报告的五个标准: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李霞处长又提出撰写审计报告方法的四字口诀:“读、核、议、写”。“读”是指对文稿本身的感性认识、职业判断;“核”是指对证据充分性、定性准确性、适用法律依据的正确性进行审核;“议”是指帮助判读,解决争议;“写”是指统一格式,统一文风。李霞处长用她在实务中所接触到的多个真实案例来进行了一一说明。

随后,李霞处长为研究生讲解了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具体如下: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应当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取得审计成效,实现审计目标,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对审计机关而言,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依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至关重要,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责任的具体体现,审计机关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就是要保证审计机关作出恰当的审计结果,确保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评价定性恰当,处理处罚适当,审计意见和建议可行。随后,李霞处长为我们展示了国家审计准则第179,180,185条的规定。最后,李霞处长又讲到了审理的两大目标:一是审计成果最大化;二是审计风险可控。

本次讲座共持续两个半小时,李霞处长为同学们生动的讲述了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理,同学们听后均表示受益匪浅,对如何撰写一篇好的审计报告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