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予单位,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被批准为授权学科。
根据获批的授权一级学科,我校将开展审计学(注:自主设置)、会计学(含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