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夏季)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387

各学院、部门:

为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要求,现开展2017届(夏季)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为2017519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优良成绩的2015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名额、标准以及评选程序等按照《南京审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南审研发〔201625号)规定执行。

三、520日前,研究生所在学院应提交如下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含电子版)。

2.硕士学位论文(含电子版)。

3.《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书》复印件。

4. 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出版专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 12项还应提交电子文档。

研究生院联系人:朱斌,电话:58318145,办公地点:敏行楼5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