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为协议合作院校,澳门城市大学已启动“2017年研究生推进免试保荐入学”工作,发布《2017年澳门城市大学研究生保荐入学办法》(附件1),现面向我校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赴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被保荐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
2、GPA不低于3.2(平均成绩85分以上),或GPA达到2.5以上(含2.5)且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或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统考且初试成绩过国家一区线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特别优秀的研发、创新、创业成果者;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记录;
4、学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分析、工作能力。
请符合推荐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学生下载填写《澳门城市大学“2017年研究生免试保荐入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于3月20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我校外事科,地点:中和楼205,电话58318209。
附件:
1.2017年澳门城市大学研究生保荐入学办法 20170220070137689.pdf
2.澳门城市大学“2017年研究生免试保荐入学”项目申请表20170220070406340.doc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