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实践导师”)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聘范围
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类别中设置相应的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岗位。
第三条 评聘基本条件
对校外实践导师的聘任应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评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为人师表。
2.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高层次技术或管理骨干,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并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3.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特殊业绩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4.热心我校的教育事业,能在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我校研究生教育具体支持,可以给硕士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研究经费支持。
5.首次聘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6.身体健康,能胜任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职责
1.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并能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部分授课。
2.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实践和成长,督促研究生完成各项任务;加强与校内导师的联系,与校内导师一起制定研究生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参与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
3.为学校的政产学研合作提供帮助,为师生的科研、实习、实验提供便利条件,为学校发展争取或提供支持。
第五条 工作待遇
取得任职资格的校外实践导师的工作报酬,根据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数量计发。
1.根据所授课程或讲座按规定支付讲课酬金。
2.受聘期内指导硕士研究生,按规定支付指导酬金。
3.受聘期内在我校认定的重要刊物上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审计大学的科研成果,按规定发放科研奖励。
第六条 评聘工作程序
校外实践导师评聘工作程序参见《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践导师申请人员须填报《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附表1)交相关学院;相关学院须填报《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表2)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
第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校外实践导师在聘任期间完成的相关工作和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中,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和专著、申报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知识产权属南京审计大学和实践导师本人共有。
2.校外实践导师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南京审计大学。实践导师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共同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申报科研项目、获得专利和奖励时,硕士研究生的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审计大学。
第八条 其他
1.校外实践导师由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管理。各学院应加强与聘任人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的作用,使校外实践导师能够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2.每位校外实践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担任研究生指导工作。
3.取得任职资格的校外实践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任职资格只在聘任期内有效,聘任期满需继续聘任,必须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根据需要,可特聘校外实践导师,并向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
5.校外实践导师评聘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另定。非经正式程序,各部门不得擅自聘请。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
1.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
2.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附表1:
南 京 审 计 大 学
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申请专业学位类别: |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制
年 月 日填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由非高校、科研机构人员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者填写。
二、本表所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表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要求填写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一、个人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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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出生地 |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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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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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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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领域 工作时间及年长 | 年月起至今累计年; 专业工作岗位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何时经何评委会评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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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研究方向和领域 (学科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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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硕士学位 授权学科名称 或类别 | 学术性学位: | 拟培养 研究生的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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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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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和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境内: | |||||||||||||||
境外: | ||||||||||||||||
外语语种 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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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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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和 职荣 以誉 来称 获号 何、 表受 彰何 奖处 励分 |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获奖 级别 | 排名/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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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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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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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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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近五年来主要专业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
三、已指导研究生的情况
研究生 | 研究生 入学时间 | 研究生所属学校、专业 | 人数 | 学制 | 已获学位人数 |
博士 | |||||
硕士 | |||||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说明 |
四、(拟)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或讲座)
课程(讲座)名称 | 授课对象(开设专业) | 注明拟授或已授 |
五、申请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人保证已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有关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失实或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六、审核情况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意见: 主席(签章): 日期: |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主席(签章): 日期: |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附表2:
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名称: 学科所在学院(盖章): 日期:
姓名 | 出生 年月 | 学历及毕业时间(或学位 及其授予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所在单位及行政职务 | 近年来主要专业经历、工作业绩 和科研成果简况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 |||
出席人数 | 同意人数 | 不同意人数 | 弃权人数 | ||||||
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对申请人所填写的各项材料逐项核实。
审核人签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