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免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1865

南审研发〔2018〕19号,2018.06.2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课程教学效果,推进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  

全国统招的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课程  

申请免修的基础英语课程包括:综合英语、英语听说。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

1.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英语一”成绩75分及以上、“英语二”成绩80分及以上;

2. 托福成绩90分(满分120分)及以上(在研究生入学前2年内取得的成绩方为有效);

3. 雅思成绩6.5分(满分9分)及以上(在研究生入学前2年内取得的成绩方为有效);

4. GRE成绩240分(满分346分)及以上(在研究生入学前2年内取得的成绩方为有效);

5.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85分及以上(在研究生入学前3年内取得的成绩方为有效);

6. 本科为英语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7. 入学前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8. 已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外语课程为英语。

四、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管理部门通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免修资格。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研究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提交研究生管理部门。

3.组织考试。免修申请审核通过的研究生须参加开学初学校组织的 “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研究生不予免修,须参加“综合英语”和“ 英语听说”的学习和考试;测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研究生准予免修“综合英语”和“ 英语听说”,课程成绩以实际测试成绩计,并获得相应学分。对测试成绩不满意的研究生可以取消免修申请,正常参加“综合英语”和“ 英语听说”的学习和考试。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原《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免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