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1.已毕业的研究生。
2.已取得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办理证明所需材料
1.办理学历、学位证书英文证明时必须携带证书原件。
2.办理学习成绩英文证明时必须携带盖章的成绩单。在校研究生成绩单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中心)提供并签字盖章;已毕业研究生成绩单由校档案馆提供并加盖公章。
3.根据原件按附件做好英文证明。证明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课程名称不得更改。
三、办理流程
1.审核。研究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处审核。
2.交费。学习成绩英文证明第1份收费10元,每增加1份收取2元。
3.盖章。
(1)学习成绩英文证明:持交费收据到研究生处盖章。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英文证明:到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盖章。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研究生学历证书英文证明样张English-xuelizhengming.doc
2.研究生学位证书英文证明样张English-xueweizhengming.doc
3.研究生学习成绩英文证明样表English-chengjizhengming.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