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学术学位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725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2019年南京审计大学工作要点》,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各培养学院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促进学科体系、专业体系和学术体系建设。现启动我校2019年(第一轮)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示范课程申报

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主要依托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进行。申报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符合《南京审计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中对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各学院须充分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推选具有教学示范作用的优质课程进行申报。

2.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

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主要依托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进行。申报校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须符合《南京审计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2)规定的申报要求。各学院要充分审查所申报案例的原创性、实践性与规范性,积极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进行案例申报工作。

3.申报范围。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须按照拟建设课程名单(见附件1-1)组织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须按照拟建设案例库名单(见附件2-1)组织申报,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建设。

4.本轮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示范课程项目拟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每个案例库项目拟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二、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1.申报人须认真阅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须用A4纸打印,加封皮、目录后左侧装订(佐证材料附于项目申报书后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敏行楼5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示范课程申报项目须同时报送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1950976807@qq.com,联系人:王维、朱志强,电话58318145。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选出示范课程项目10门左右与教学案例库项目5项。同时,学校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从校级立项建设项目中择优推选省级项目的申报。

4.请各学院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科教学团队积极申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1.南京审计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申报材料).zip

2.2.南京审计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申报材料).zip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