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科研及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2645

南审研发〔2018〕28号,2018.06.29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训练,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1.学制两年的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研究生,学制三年的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所在学科、学院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申报时须按类别分别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研究生所在学科、学院按要求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并签署意见,经学校专家组复评和公示后推荐至江苏省教育厅参评,由江苏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科研及实践创新计划由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学校鼓励研究生所在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经费配套。项目承担者的导师负责科研及实践创新计划的经费使用、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等,项目承担者使用项目经费必须经导师批准。

2.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3.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经费: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被撤项的,项目资助经费由项目承担者的导师负责退还。

4.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

6.项目承担者所在学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评审、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7.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应于项目承担者毕业之前结项。项目最终成果为论文的,申请结项须提交核心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普通刊物发表的论文且获校级以上学术论坛奖项的证明。所发表的论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导师、导师组教师、课程任课教师或我校校外导师。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原《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科研及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1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项目申报书




申请人:

研 究 生 层 次: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研 究 方 向 :

申请项目名称:

指 导 教 师 :

所 在 学 校 :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制表

江苏省教育厅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本表前,应先仔细阅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本说明,务必实事求是填写。

二、填写本表栏目时,如需要可加附页。

三、本表所有信息必须全部填写,不存在的内容一律填“无”。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人文社科项目□

B.自然科学项目□

起止

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二级学科

代   码


二级学科

名   称


重点

学科

国家级         省  级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博(硕)士入学年月


所 在

院 系


联系电话


电子

信箱


一、立项依据(包括项目来源,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等)


注:项目名称应简洁明了,字数限25个汉字内。

二、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课题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含创新性)及其可行性分析













四、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进度









五、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









六、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申请人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含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发表论文、获奖、国内外评价与引用情况;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研究技术及协作条件等)













七、经费概算(单位:万元)

支 出 科 目

金  额

计  算  根  据  及  理  由













合    计



八、申请者承诺

申请人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如获资助,保证遵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九、导师推荐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

年    月    日

十、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

项目申报书




申 请 人:

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领域:

实践研究方向:

申请项目名称:

指 导 教 师 :

所 在 学 校 :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制表

江苏省教育厅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本表前,应先仔细阅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本说明,务必实事求是填写。

二、填写本表栏目时,如需要可加附页。

三、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参见: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gjjl/cjwt/276470.shtml

四、本表所有信息必须全部填写,不存在的内容一律填“无”。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人文社科项目□

B.自然科学项目□

起止

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博(硕)士入学年月


所 在

院 系


联 系

电 话


电子

信箱


一、立项依据(包括项目来源,实践研究意义,国内外实践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等)


注:项目名称应简洁明了,字数限25个汉字内。

二、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课题的实践思路与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含创新性)及其可行性分析













四、实践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进度









五、实践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









六、实践基础和工作条件申请人与本课题有关的实践研究成果,含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发表论文、获奖、国内外评价与引用情况;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研究技术及协作条件等)













七、经费概算(单位:万元)

支 出 科 目

金  额

计  算  根  据  及  理  由













合    计



八、申请者承诺

申请人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如获资助,保证遵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九、导师推荐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

年    月    日

十、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项目结题报告书




项目批准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学校名称:

填报日期: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制表

江苏省教育厅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人文社科项目 B.自然科学项目 □

项目负责人


学科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E-mail


/硕士


出生年月


计划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结题种类

1.正常  2.提前  3.延期  4.申请撤销或中止

导师姓名


联系电话


一、项目计划实施工作报告(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试验方案等实施情况)

二、成果综述(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学术上的创新和突破;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课题承担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 关 成 果 列 表

序 号

成 果 形 式

成  果  名  称

发表或应用单位及时间

























注:请附相关成果的复印件。

三、经费使用情况:

资助经费

万元

自筹经费

万元

合计使用经费

万元

四、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包括课题的意义、已取得成果的鉴定、创新能力评价、经费使用情况及对项目结题的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五、院系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六、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