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研发〔2012〕5号
为更好地适应中国审计事业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人才的迫切需要,确保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精神,现就我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确保MAud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MAud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一)科学定位
MAud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MAud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并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侧重;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二)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
MAud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
我校MAud研究生原则上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主要聘请我国审计实践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骨干人员承担。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MAud研究生在学期间,其实践教学应保证不少于半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
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MAud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审计领域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政策研究、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审计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三、组织与实施
(一)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MAud教育的培养管理工作,保证MAud的培养质量,着力提升我校MAud的品牌,学校成立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MAud教指委”),设立审计硕士教育中心(简称“MAud教育中心”)。
1.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MAud教指委既是从事我校MAud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性委员会,也是我校MAud教育中心的专家组织。其成员由审计学及相关学科的教授、审计实务部门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务骨干组成。
MAud教指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MAud教指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办理MAud教指委各项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秘书处设在学校MAud教育中心,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处工作。
MAud教指委主要职责是:
(1)制定我校MAud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建议和咨询。
(2)研究、制订我校MAud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完善我校MAud研究生培养模式。
(3)指导相关学院开展课程建设、案例库建设,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开展MAud研究生教育的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
(4)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MAud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5)加强与审计实践部门、审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审计业务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与协作,指导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MAud研究生的合作培养工作。
(6)加强与全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联系,接受其指导;接受学校委托,开展其他与MAud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工作。
2.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MAud教育中心具体负责MAud研究生培养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总体发展要求和学校MAud教指委指导下,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负责MAud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研究、案例库建设、课程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导师管理、教学管理与辅助事务、对外联系与交流等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国际审计学院做好MAud研究生的日程管理工作;履行MAud教指委秘书处职责。
(二)工作职能划分
1.中国大陆研究生。根据《南京审计学院部门工作职责》(南审党[2008]46号),我校MAud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含党、团组织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国际审计学院负责,培养管理工作由MAud教育中心负责,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就业指导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中心负责。
2.来华留学研究生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参照南京审计学院《关于留学生工作职能划分的通知》(南审院发[2009]38号)执行,其中教务处负责的事宜由研究生处承担。
(四)其他
1.学校以及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不断推进MAud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促进我校MAud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2.各有关部门树立服务意识,为研究生学习、生活、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
3.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学院、导师以及MAud教指委、MAud教育中心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实践与就业渠道。
四、本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 实施意见